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程度,以及與國際、國外同類標準水平的對比情況,或與測試的國外樣品、樣機的有關數據對比情況
本標準編寫組未檢索到同類產品的國際標準。
該標準項目沒有對應的國際標準。當前我國尚未有鋼鐵行業高級計劃排程系統(APS)相關的國家標準。本標準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各地實踐經驗,參照了大量的國內外文獻,并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訂了本標準。
七.與有關的現行法律、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關系
本標準的內容不違法現行法律、法規。在制定過程中,本標準對各種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所附的各類技術標準進行規范性的引用。
八.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經過和依據
本標準在編寫過程中沒有重大意見分歧。
九.國家標準作為強制性國家標準或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建議
建議本標準為推薦性行業標準。
十.貫徹國家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
建議本標準審批通過后,盡快發布實施。同時建議國家有關機構 盡力拓寬標準出版渠道,充分利用電子信息化手段,使行業標準作為 公開信息為社會公眾共享。只有公眾能夠方便地得到標準的正式文本, 享有充分的知情權,標準才能扎根于沃土,才具有真正的生命力。
十一. 廢止現行有關標準的建議
本標準為首次制定,且與現行國家標準不存在替代關系。因此, 不需要廢止現行有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