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基本要求
6.1數字化要求
數字化車間的資產和制造過程信息應數字化。
數字化耍求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制造設備數字化:數字化車間的制造設備數字化應符合7.1的要求,數字化設備的比率應不低 于70%。各行業可根據各身特點規定相應行業數字化車間制造設備的數字化率。
——生產信息的采集:90%的數據可通過數字化車間信息系統進行fl動采集。
——生產資源的識別:應能對數字化車間制造過程所需耍的生產資源的信息進行識別。
——生產現場可視化:可通過車間級通信與監測系統,實現車間生產與管理的可視化。
——工藝設計數字化:數字化車間的工藝設計賁采用數字化設計方法,符合第8章要求。
6.2網絡要求
數字化車間應建有互聯互通的網絡,可實現設備、生產資源與系統之間的信息交互。
6.3系統要求
數字化車間應建有制造執行系統或其他的信息化生產管理系統,支撐制造運行管理的功能。
6.4集成要求
數字化車間應實現執行層與基礎層、執行層與管理層系統間的信息集成。
6.5安全要求
數字化車間應開展危險分析和風險評估,提出車間安全控制和數字化管理方案,并實施數字化生產 安全管控。
7基礎層數字化要求
7.1制造設備的數字化要求
制造設備的數字化耍求包括:
——應具備完善的檔案信息,包括編號、描述、模型及參數的數字化描述;
——應具備通信接u,能夠與K他設備、裝置以及執行層實現信息互通;
——應能接收執行層下達的活動定義信息,包括為丫滿足各項制造運行活動的參數定義和操作指 令等;
——應能向執行層提供制造的活動反饋信息,包括產品的加工信息、設備的狀態信息及故障信 息等;
——應具備一定的可視化能力和人機交互能力,能在車間現場顯示設備的實時信息及滿足操作的 授權和處理相關的人機交互。
數字化制造設備的典型配置與功能要求參見附錄C。
7.2生產資源的數字化要求
生產資源的數字化耍求包括:
-—在條碼及電子標簽等編碼技術的基礎上滿足生產資源的可識別性,包括生產資源的編號、參數 及使用對象等的屬性定義;
——上述信息應采用動或者半動方式進行讀取,并f工動上傳到相應設備或者執行層,便于生產 過程的控制與信息追溯;
——識別信息可具備一定的可擴展性,如利用RFID進行設備及執行層的數據寫入。
8 工藝設計數字化要求
根據生產過程需求,數字化車間的工藝設計寬采用數字化設計方法,并滿足以下耍求: ——采用輔助工藝設計,如三維工藝設計;
——能進行工藝路線和工藝布局仿真;
——能進行加丁過程仿真和/或裝配過程仿真;
——建立工藝知識庫,包括工藝相關規范,成功的工藝設計案例,專家知識庫等;
——提供電子化的工藝文件,并可下達到生產現場指導生產;
——向制造執行系統輸出工藝B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