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第一條 目的
明確規范本公司倉儲部備料制度流程實施,確保【生產領料單(藍字)】所需物料的及時供應,保證產線生產流暢。
第二條 范圍
本規定適用之范圍:“科技有限公司”、“電子有限公司”倉儲物流中心。
第三條 備料/送料依據及時間
3.1 【生產領料單(藍字)】是材料倉管員備料的依據。沒有經過生產副總經理以上職位人員批準的手工單據作為備料依據,不得備料和發料。
3.2 【生產領料單(藍字)】格式。
3.3 【生產領料單(藍字)】單據數量及保存、簽署
3.3.1 【生產領料單(藍字)】一式三聯,保存方式為:第一聯(白)倉庫賬務員,第二聯(紅)財務材料會計,第三聯(黃)車間物料員。
3.3.2 【生產領料單(藍字)】由加工事業部PMC組織打印。
加工事業部在PMC打印前,物料控制員須先查詢【生產領料單(藍字)】的齊套狀態,沒有齊套時不得打印。
若該【生產領料單(藍字)】為緊急【生產任務單】所需物料時,為緊急【生產領料單(藍字)】,無論是否齊套,均須加急備料。加緊【生產領料單(藍字)】須生產副總理簽署后,方可生效。
第四條 備料/送料作業流程
第五條 備料/送料作業流程
5.1 備料依據
5.1.1 材料倉管員依據【生產領料單(藍字)】、【其他出庫單】備料。
5.1.2 加工事業部PMC須提前2天(緊急備料除外)將所需要的【生產領料單(藍字)】遞交至對象倉庫的材料倉管組組長。
5.2 單據審核
材料倉管員在備料前,材料倉管組組長,必須對【生產領料單(藍字)】進行審核,核對【生產領料單(藍字)】所顯示數量與ERP系統中庫存量。
庫存量足夠時,即刻審核后交材料倉管員備料。
庫存量不足時,材料倉管組長即刻通知加工事業部PMC,待加工事業部確認后再行備料,并要求材料倉管員手工在少發品號的應發數邊上,注明實發數量。
5.3 備料作業
【生產領料單(藍字)】備料采用多材料倉管員合作備料的方式備料,即材料倉管員僅僅負責自己負責的物料(品號)的備料。可采用多材料倉管員并聯備料和單材料倉管員串聯備料兩種模式。
材料倉管員發料時須嚴格核對品號、品名,規格、顏色、數量、訂單號以免出錯。備料作業發生異常時,即刻通知材料倉管組長處理異常。還不能處理時,再即刻通知倉庫經理進行處理。必要時,通知加工事業部PMC、產品事業部PMC或工程師參加處理該異常。
詢問零星領料需求時,材料倉管員須經查實系統數據、實物卡、實物后回答。
備料時,應將實物點清、放置備料托盤時,必須同時在【物料卡】上記錄所備料物料的數量。
五金材料的備料,必須輕拿輕放,以免碰傷。
物料拆解包裝箱的,必須在備料結束時,將廢棄包裝箱處理完畢,保持倉庫現場干凈。
所備物料依據該【生產任務單】所需要規定的區域存放,并做好標識。
5.4 送料
根據加工事業部規定的時間,將所備【生產任務單】的物料送至加工事業部的規定區域。
加工事業部物料接收員交接【生產任務單】所需的物料時,材料倉管員須在旁監督,若出現異常時須給以查實確認或通報組長;點收無誤后,物料員、倉管員雙方簽字確。
5.5 【生產領料單(藍字)】單據保存
交接完畢后,加工事業部材料接收員保存【生產領料單(藍字)】(黃)聯,并將其與兩聯(白、紅)交材料倉管員。
材料倉管員最多在1日內將簽字確認后、【生產領料單(藍字)】的(白)聯、(紅)聯一起交到倉庫賬務員。
倉庫賬務員在一周內將【生產領料單(藍字)】的(紅)聯轉交到財務材料會計。
第六條 備料作業原則
6.1 沒有【生產領料單(藍字)】或【生產領料單(藍字)】簽批手續不完整的,不得備料;
6.2 【生產領料單(藍字)】所顯示的品號、品名、規格、數量與倉庫實物不相一致時,不得備料。
6.3 【生產領料單(藍字)】所顯示的品號、品名、規格、數據與庫存實物的質量不符而沒有特采和允許使用手續時,不得備料。
6.4 物料未辦好入庫手續且無特殊放行手續的,不得備料。
6.5 【生產領料單(藍字)】所需備料物料品號不齊、數量不齊而沒有特殊批準(生產副總經理)簽字的,不得備料。